证券质押业务
投资者可申请办理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股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除外)、债券、基金(限于登记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份额)等证券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证券质押登记(含部分解除)、质物信息查询、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及质押证券处置过户业务。
其中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及质押证券处置过户两项业务所涉证券应当为除质权外无其他权利瑕疵的无限售流通A股、债券、基金等流通证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在股份锁定期内的质押证券不得申请办理质押证券处置过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