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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担保与信托登记
可交换债担保与信托登记
本公司依据可交换债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的申请,将标的股票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并出具相应担保及信托专户的持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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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书、同意注册文件或者无异议函、担保及信托合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和标的股票属于国有股东持有的,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如有)。
2.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并提交材料,证券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本公司。
3.本公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在 3 个交易日内处理该笔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务处理成功的,处理日的次一交易日将业务结果凭证反馈至申请人。处理失败的,处理日的次一交易日反馈至证券公司。
办理流程介绍
1.投资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书、同意注册文件或者无异议函、担保及信托合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和标的股票属于国有股东持有的,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如有)。
2.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并提交材料,证券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本公司。
3.本公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在 3 个交易日内处理该笔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务处理成功的,处理日的次一交易日将业务结果凭证反馈至申请人。处理失败的,处理日的次一交易日反馈至证券公司。
办理流程图
《担保及信托登记申请表》或书面申请书
同意注册文件或者无异议函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担保及信托合同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标的股票属于国有股东持有的,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业务表格及模板下载
序号
材料名称
空表/样表
参考范例
材料类型
备注说明
《担保及信托登记申请表》或书面申请书
担保及信托登记申请表.pdf
原件
加盖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公章的《担保及信托登记申请表》或上海分公司需提交加盖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公章的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书面申请书。
同意注册文件或者无异议函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提供中国证监会关于可交换债券上市发行的核准或同意注册文件或者交易所出具的私募可交换债券《转让无异议函》。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担保及信托合同
原件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可交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pdf
原件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标的股票属于国有股东持有的,应遵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涉及特殊情形
(1)银行保险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5%的,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2)相关股份涉及证券业上市公司须履行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的,需提供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3)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应当完成信息披露程序后,再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
(4)其他须经行政审批或备案后方可担保及信托的,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收费标准文本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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