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的通知(2020年11月16日实施,已废止)
发布时间:2022-05-31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适应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受理的调整,进一步规范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实施细则》及有关业务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现予发布,并自2020年11月16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pdf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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